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
肉制品1批次,晋城市竞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烧肝(油炸猪肝淀粉制品)菌落总数超标,生产日期(2018年3月9日),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n1=4.8×105, n2=6.0×105, n3<10,n4=3.4×105,n5=4.9×105(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合格样品144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7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25项指标。
2.调味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2项指标。
3.饮料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3项指标。
4.酒类3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15项指标。
5.水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6项指标。
6. 糕点1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0项指标。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8.罐头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真菌毒素等16项指标。
9.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剂等15项指标。
10.蛋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
11.乳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真菌毒素、三聚氰胺、兽药残留等13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2726—2016)中规定,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 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2 CFU/mL。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等导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