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本次抽检涉及7类食品共计664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食品中肉制品居多
不合格样品中,肉制品占4批次。其中,苏州卤壹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卤猪肚和南通金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沙嗲牛肉粒(酱卤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菌落总数规定5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装、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涟水县锐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糕(酱卤肉制品)检出超限量使用防腐剂,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检出值为0.439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熟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最大使用量不超过0.075g/kg,同时,该标准还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另外,泰兴市海涛食品厂生产的南京风味肠检出了氯霉素。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公告)中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
二锅头、红高粱酒精度未达标签标示值
除肉制品外,还有2批次白酒检出实际酒精度未达标签标示值。二锅头酒酒精度检出值30.8%vol,标签标示值为45%vol;红高粱酒精度检出值31.1%vol,标签标示值为45%vol。这两种产品均由苏州市桃源三民酒厂生产。
酒精度是酒类的一项品质指标,实际酒精度过高或过低都被判为不合格。
香瓜子检出霉菌超标
不合格名单中,江苏阿里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奶香味)检出霉菌35CFU/g。《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规定,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霉菌应不超过25CFU/g。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苏州、无锡、南通、淮安、泰兴相关市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经营、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等措施控制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相关报道: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64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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