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2批次食品(详见附件1)具体情况为:益阳日之泉桃花液矿泉水有限公司(地址:益阳市桃花仑西路103号)生产的日之泉饮用天然矿泉水和桃花液矿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通报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100批次(见附件2)。
特此通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