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期限自收到注册文件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如有必要,时间可延长至45天。在氮肥环评检测中,如果氮肥中含有的该化学物质已经在其它试剂中注册过,且在同一作物组,则评估期限不得超过收到文件之日起?5天,如有必要,可延长?5天、/div>
环境评估结果由生态和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审批。环评结果可在法庭上诉、/div>
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18-04-20.html">2018-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