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3批次食品(详见附件1)具体情况为:湖南张家界应用植物研究所(地址: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C区)生产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017-04-07、2017-06-03、2017-06-07的3批次茅岩莓茶,铅(Pb)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通报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食品156批次(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