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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4-19 11:21 来源:湖南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在执行国家转移支付抽检任务中,检出湖南张家界应用植物研究所(地址:张家界经济开发区C区)生产的3批次茅岩莓茶铅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我局责成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近期,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在执行国家转移支付抽检任务中,检出湖南张家界应用植物研究所(地址:张家界经济开发区C区)生产的3批次茅岩莓茶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我局责成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经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湖南张家界应用植物研究所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日期标注为2017-04-07的茅岩莓茶有600盒(共计24公斤),货值4958.32元,已销售479盒(共计191.6公斤),库存(未销售)121盒 (共计48.4公斤),已召回186盒(共计74.4公斤);生产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017-06-03的茅岩莓茶有2400盒(共计57.6公斤),货值45360元,已召回1318盒(共计31.63公斤);生产日期标注为2017-06-07的茅岩莓茶有322盒 (共计28.98公斤),货值10652.66元,已召回171盒(共计15.39公斤)。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湖南张家界应用植物研究所整改并排查原因。经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该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不严谨,自身检验能力不足造成的。目前,该企业修改完善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增加食品原料送检批次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因湖南张家界应用植物研究所生产不符合包装标示的企业标准要求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其作出了没收非法所得7309.45元,并处罚款4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张)食药监健罚〔2017〕1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2018年4月16日
日期: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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