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发现不合格方便食品样品4批次;不合格肉制品样品2批次;不合格饮料样品1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河池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珍四宝黑芝麻糊(方便食品)”样品(商标:周氏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5,规格:700克/袋),霉菌检出值为(1)40CFU/g; (2)55CFU/g; (3)50CFU/g; (4)420CFU/g; (5)7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50CFU/g;M=1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贺州市八步区辰易综合商行销售的标称“玉林市欧氏川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鲜米线(调味面制食品)”样品(商标:欧氏川仔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7,规格:18克/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3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贺州市八步区诚信杂货商行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玉州区湘平食品厂”生产的“开胃牛(调味面制品)”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4,规格:22克/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8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00MPN/100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90MPN/100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金城江区晟敏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长寿奥秘食品厂”生产的“巴马富硒火麻糊”样品(商标:長夀者壹號(艺术字),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7,规格:360g/袋),霉菌检出值为(1)60CFU/g; (2)210CFU/g; (3)40CFU/g; (4)50CFU/g; (5)22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50CFU/g;M=1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五)叠彩区文涛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兴瑞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凤爪”样品(商标:卤之深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1,规格:35克/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90CFU/g; (2)27000CFU/g; (3)16000CFU/g; (4)40CFU/g; (5)51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六)南宁市瑞凌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淇县健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酥猪蹄”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0,规格:140克/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70000CFU/g; (2)12000CFU/g; (3)440000CFU/g; (4)320000CFU/g; (5)650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 c=2; m=10000CFU/g; M=1000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七)广西旅发集团山泉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旅发集团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旅宝美泉包装饮用水”样品(商标:旅宝美泉,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9,规格:350ml/瓶),溴酸盐检出值为0.012mg/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01mg/L。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贵港市春源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港市春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荷城包装饮用水”样品(商标:荷城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20,规格: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2600CFU/250mL;④72000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九)贵港市港北区绿叶副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玉林市金羊饮料厂”生产的“冰糖雪梨(风味饮料)”样品(商标:五羊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9,规格:250ml/瓶),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200CFU/mL; (2)36000CFU/mL;(3)68000CFU/mL;(4)52000CFU/mL;(5)36000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河池市金城江大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中源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千万饮用天然泉水”样品(商标:九千万山泉,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5,规格:350ml/瓶),溴酸盐检出值为0.015mg/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01mg/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贺州市八步区诚信杂货商行销售的标称“南宁昊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糖雪梨(雪梨味饮料)”样品(商标:昊客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1,规格:180ml/杯),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30CFU/mL; (2)140CFU/mL; (3)240CFU/mL; (4)170CFU/mL; (5)180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贺州市八步区禾生杂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贺州市八步区莲塘康乐饮料食品厂”生产的“福牛味饮料”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8,规格:250毫升/瓶),酵母检出值为220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0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金城江区金浩水行销售的标称“河池市沁乐泉天然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沁乐泉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样品(商标:QINLEQUAN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24,规格:18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四)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豪佳综合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河池市金城江区富成饮料厂”生产的“可乐味饮料”样品(商标:蜜浪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8,规格:260ml/瓶),二氧化碳气容量检出值为0.78倍,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5倍。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五)天峨县东兰山泉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兰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泉水)”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24,规格:18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4CFU/250mL;③<1CFU/250mL;④42CFU/250mL;⑤10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六)宜州市老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南丹桂缘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牛(混合型果味饮料)”样品(商标:高思远,生产日期/批号:2017-09-20,规格:228ml/瓶),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3000CFU/mL; (2)13000CFU/mL;(3)11000CFU/mL;(4)12000CFU/mL;(5) 12000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七)宜州市小七孔饮用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河池市状元山生态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状元泉包装饮用水”样品(商标:冯京状元泉(艺术字),生产日期/批号:2017-09-25,规格:18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14CFU/250mL;④72000CFU/250mL;⑤3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八)宜州市小七孔饮用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宜州市宜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宜山泉(包装饮用水)”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24,规格: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67000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