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生产环节食品441批次,涉及生产环节经营主体263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5599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和微生物污染。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豆制品3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6、共抽检方便食品1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7、共抽检糕点7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罐头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酒类1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10、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冷冻饮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粮食加工品7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13、共抽检其他食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肉制品2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15、共抽检乳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食糖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蔬菜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水产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水果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速冻食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糖果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调味品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饮料6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2018年深圳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首页——专题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通知公告栏目)。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http://www.szmqs.gov.cn/xxgk/qt/qtrsxx_1/)。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