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菲律宾农业部规定,进口商在进口任何农产品之前必须获得卫生和植物检疫许可证,并将许可证转交给出口商。美国认为这一要求增加了出口成本,拉长了出口周期及妨碍了转口贸易。菲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据肉类来源地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检查标准,进口肉类检查标准明显高于本地产肉类。作为对WTO的承诺,2017年5月菲律宾通过第23号行政令,对部分农产品的进口关税做出调整,有效期到2020年6月30日。
农产品关税调整如下:1.大米,以35%的关税至少进口80.5,2万吨大米,超过部分为40%, 2021年起税率统一调整为40%;2.进口机械去骨或分离的肉,关税5%,2021年恢复到40%;3.酪乳、奶酪、凝乳、奶油和酸奶、酸乳酒和其他发酵和酸化的牛奶和奶油,关税1%;4.黄油和其它源于牛奶的脂肪和油,关税5%,2021年后调整为10%关税;5.马铃薯,关税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