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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4-05 10:38 来源:安徽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4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4类食品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4类食品200批次样品。其中,方便食品19批次,合格16批次,不合格3批次;肉制品69批次,合格68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88批次,合格84批次,不合格4批次;饮料24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苏果超市(阜阳)有限公司颍东区分公司经销的安庆市年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锅巴炒米(生产日期/批号:2017/7/3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复检检出值为0.72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复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合肥市玉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肥肠味(调味面制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6/6),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70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0CFU/g。承检机构为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安徽倮倮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糙米粉(生产日期/批号:2017/3/26),霉菌检出值为2700CFU/g。标准规定为≤50CFU/g。承检机构为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4.贵池区旺喜旺商店经销的安徽三眼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生产日期/批号:2017/4/20),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3×1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5.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黄山屯溪分公司经销的喻自文供应的湘佳仔水鸭(生产日期/批号:2017/9/19),氯霉素检出值为0.44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6.宣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汪春水供应的昂刺鱼(生产日期/批号:2017/9/20),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3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7.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池州长江路分公司经销的王茂宫供应的黑鱼(生产日期/批号:2017/9/14),孔雀石绿复检检出值为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复检机构为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8.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宣城购物广场经销的汪金周供应的鳊鱼(生产日期/批号:2017/9/20),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96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9.六安市都市清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都市清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30;153;80;137;1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六安市宝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甜甜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40;201;0;170;2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0;0;0;0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六安市晨韵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晨韵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0;12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2.六安市裕安区臸源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0),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70;32;40;211;2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六安市天下水坊纯净水厂生产的天下水坊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2),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2;1;7;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
 
日期:20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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