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饮用水检出受微生物污染。其中,三亚冰鹿诚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诚牌山泉包装饮用水(规格:16.8L/桶)、东方八所鼎盛饮料纯净水厂生产的纯露饮用纯净水(规格:16.8L/桶)、洋浦三都殿泉金达饮料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规格:16.8L/桶)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另外1批次不合格饮用水为三亚凤凰椰晶纯净水厂生产的椰晶牌饮用纯净水(规格:16.8L/桶),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两项不合格。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此外,还检出1批次快餐盒蒸发残渣严重超标,该产品由海南一卡通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使用,生产企业为海口鑫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检出的不合格蒸发残渣有两项,分别为蒸发残渣(4%乙酸)、蒸发残渣(正己烷)。
根据通报显示,该快餐盒中蒸发残渣(4%乙酸)检出值为4200mg/L,远远超过标准规定的≤30mg/L,另一项蒸发残渣(正己烷)检出值为1500mg/L,同样远远超过标准规定的≤30mg/L。
蒸发残渣是用于反映食品接触性产品(如塑料包装、容器、餐具等)在使用过程中遇水、醋、酒、油等液体时析出的化学物质量,蒸发残渣数值越高,表示产品溶出物质越多,对人体的危害越大。造成蒸发残渣检测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生产企业对原材料不够重视,对原材料把控意识不强,企业自身自检自控能力不足;二是为使产品获得更好的性能,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一些助剂,例如抗冻剂、增塑剂、可降解剂等,这些助剂的加入很容易导致蒸发残渣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并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 2018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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