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新疆西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一〔2017〕785号)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整改验收工作组,于2018年3月13—14日对你公司在国家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论告知如下:
整改验收工作组对你公司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新疆西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一〔2017〕785号)中公布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12项问题进行了验收,12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验收具体情况见附件)。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并恢复生产。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食药监办函〔2018〕23号新疆西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中存在问题整改验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