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老年人近年屡屡成为不法企业蒙骗、欺诈的对象。在“3•15”来临之际,一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丰台区食药局2018年“拒绝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公益行动在大红门辖区合生广场启动。
在启动仪式现场,最受欢迎的咨询台前围满了社区群众,他们有的带来了购买的保健食品实物、收据,有的拿出了保健食品说明书,让现场的执法人员辨别、确认。执法人员对群众的咨询一一进行解答,并现场为消费者们进行了如何正确认识保健食品,怎样理性选择保健食品的现场宣传和知识普及,嘱咐和告诫老人们在购买保健食品的时候一定要认准保健食品标识“小蓝帽”,要看清楚说明书上的生产厂家、地址、功效、成分、保质期等内容,不要轻信违法会销人员花哨的宣传,引导消费者利用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在开展现场宣传的同时,丰台区保化科的干部们还分成了几个授课小组,深入“世华水岸社区”、右安门养老驿站等地,为社区近百名老年群众传授了怎样鉴别假劣保健食品、识别虚保健食品广告的窍门,宣传了科学、合理食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以及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并现场演示了保健食品胶囊中的铬含量和是否掺加苯二氮卓类药物的快速检测。执法人员告诫老人们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到不轻信、不购买虚假保健食品,同时动员学员积极投身到丰台区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中,广泛参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活动,为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良好氛围贡献力量。
据丰台区保化科科长王越介绍:像这样针对街乡镇社区群众的宣传活动,从去年以来已经开展了38场,发放选购保健食品相关科普宣传材料3万余份,相关活动得到了辖区内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群体的广泛欢迎,不少年轻人也向我们反映,他们的父母在参与宣传活动后远离了保健食品的非法会销。
据悉,在加强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的同时,自去年年初以来,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丰台区各级监管人员重点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相关违法案件48件,同时,构建“四位一体”监管模式,一是将辖区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利用动态风险评定结果,高效地开展抽检和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健全区级、街乡镇、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将相关单位纳入1138个管理网格,做到“网上信息化,格中责任制”。三是开启多部门联动执法模式。与公安和工商部门形成合力,精准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四是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发挥区级联席会议优势作用,收到舆情后立即互通信息,在区食安委的统一协调下,依据各自职能依法处置。
王越科长强调,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对于生产经营单位,丰台区食药监局也提出了“三管齐下”要求:即“管好经销的产品”,企业不得经营未经批准的保健食品;“管好嘴巴”,不违法违规宣传产品,不夸大宣传,不宣称疗效;“管好手”,不诱导老百姓一次性购买大单,让其理性消费。同时,王越科长也提醒公众,在保健食品消费过程中应选择正规的商家购买,不要贪图便宜选择一些无证照不知名的商家。如遇到保健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可以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