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不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糖果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三分之一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
名单显示,有5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污染。其中,标称安顺市贵芝味百味堂食品厂生产的波波糖,标称镇宁功达波波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波波糖检出大肠菌群超标;标称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黔名波波糖厂生产的波波糖,标称贵州千里山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微辣黄焖鸭(酱卤肉)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标称剑河县剑白香猪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剑白”牌带皮牛肉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3批次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不达标
名单显示,标称贵州泰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衛生酱油、标称遵义市红花岗区恒鲜味酱醋酿造厂生产的黄豆酱油和标称铜仁市碧江区梵香园豆制品酿造厂生产的黄豆酱油共3批次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不达标。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产品的风味。依据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03)规定,酱油中氨基酸态氮<0.40g/100ml,即表明酱油为不合格产品。
氨基酸态氮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也有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3批次山茶油检出苯并[a]芘、过氧化值超标
名单还显示,标称贵州大龙健康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检出苯并[a]芘超标;标称石阡县猫寨农林专业合作社 生产的大其成牌野生山茶油和标称锦屏县食为天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根据《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的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应不超过10μg/kg。《GB/T 11765-2003 油茶籽油》中规定,一级压榨成品油茶籽油中过氧化值应≤6.0mmol/kg,二级压榨成品油茶籽油中过氧化值应≤7.5mmol/kg;一级、二级浸出成品油茶籽油中过氧化值应≤5.0mmol/kg,三级、四级浸出成品油茶籽油中过氧化值应≤6.0mmol/kg。
除上述产品外,标称安顺碧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酥豆(油黄豆)检出酸价(以脂肪计)超标;标称水城县满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米检出镉(以Cd计)超标;标称安顺市西秀区顺康食品厂生产的香芋饼检出脱氢乙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另外,两节期间的合格产品名单已于2018年2月8日向社会进行了公告(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7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共有396批次合格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食药监局已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单位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11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www.sqrdapp.com。
相关报道: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11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www.sqrdap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