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检了糕点、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4类食品,仅餐饮食品抽检全部合格。
2批次酒类酒精度不符合标准 其中一款还检出甜蜜素
抽检的51批次酒类产品中,有2批次检出不合格。其中,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小清河酿酒厂生产、由集贤县金琦乐万家生鲜超市销售的八五三酒,酒精度不符合标准,同时还检出甜蜜素。
酒精度项目是衡量酒类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水平,也是酒类的一个重要质量指标,能较大程度地影响口感和酒类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酒类企业本身的生产工艺水平低下,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是一种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另外,由中国·黑龙江省振兴酒厂生产、哈尔滨市呼兰区家得乐超市销售的松茸酒(白酒)也检出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两款鸡肉卷菌落总数超标
本次抽检的肉制品有2批次,经检验全不合格。分别为黑龙江一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桦川县淑兰生活超市销售的风味松花鸡肉卷和佳木斯天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桦南县福来得超市有限公司益嘉分店销售的松花淀粉鸡肉卷,均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属于指示性微生物,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评价。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产品的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及经营过程受到微生物污染,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卫生条件控制不当,储运条件不当等情况,都会导致微生物污染。
本次抽检糕点2批次,经检验全不合格,分别为鹤岗市东山区天祺食品厂生产销售的香甜玉米面包和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天力食品厂生产销售的蜂蜜蛋糕。两款产品检出的问题相同,均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于1。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面包、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应不超过0.5g/kg,另外,该标准还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1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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