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抽检食用农产品27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64批次;抽检酒类16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儋州那大先锋路128号蔡堂瑞鸡蛋摊销售的小种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70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三亚王苏农副产品店销售的菠菜,氟虫腈检出值为0.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儋州八一农场昇鸿农贸市场吴壮曼海螺摊销售的麻螺,氯霉素检出值为671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海口美兰琼菜记忆海南鸡饭店销售的生鲜象牙蚌,氯霉素检出值为377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海口秀英照燕海鲜坊销售的象牙蚌,氯霉毒检出值为368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海口龙华南海大道琼菜王美食馆销售的象牙蚌,氯霉毒检出值为35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七)琼海长坡郁春暖水产摊销售的大海白螺,氯霉素检出值为1.4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八)儋州和庆西流农贸市场吴安流猪肉摊销售的猪夹心肉,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779.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澄迈金江中心市场李树梅摊位销售的鹅肉,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121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氯霉素检出值为8.3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陵水椰林陵城老农贸市场龙秋忠猪肉摊销售的猪瘦肉,氯霉素检出值为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并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毒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