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速冻食品2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长春维思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汤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0.49g/100g ,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