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布消费警示。节前,浙江省局通过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合作媒体等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分别就节日期间的食品采购和餐饮消费发布了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外出就餐、采购节日食品和保健食品需注意的安全事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抽检。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节日专项食品抽检。抽检对象包括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餐饮服务实体单位以及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涉及肉制品、酒类、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脂、糕点、调味品以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25个类别。截至目前,全省完成节日食品安全抽检6751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115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3%。抽检数据表明,全省节日食品安全水平稳居高位,未发现系统性、行业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对于不合格食品,督促各地及时做好后续核查处置工作。
三是强化节日检查。结合实际,围绕重点食品、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食品展销会、农村食品市场、承办年夜饭及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防范风险隐患,确保广大消费者购得安全,吃得放心。此外,浙江省局还集中精力开展了酒类产品和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温州市等地组织开展了为期近2个月的春节期间市场集中执法行动。
四是开展专项督查。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浙江省局专门派出5个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以及节日期间食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临近春节,浙江省局再次派出督查暗访组分赴杭州、宁波、绍兴、金华等地开展节前年餐饮消费、食品流通、特色食品小作坊、“年夜饭”接待单位和放心餐饮店的专项督查暗访,督促落实监管责任,排查食品安全风险。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2月9日,浙江省局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度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件及节日热销食品质量抽检情况,并就社会关注的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网售食品案件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农村集体聚餐指导等问题进行了回应。近20家中央和省级媒体到会报道。
下一步,浙江省局将从四个方面着手,全面强化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重大舆情事件“三个底线”。一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开展针对性监督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并加大不合格食品处置力度。必要时加大抽检批次和产品的覆盖面。二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四是严格落实舆情监测和应急值守。进一步加大食品舆情监测力度,对舆情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落实节日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