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
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特食管〔2017〕149号)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涉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宣传改善睡眠类、辅助降血
糖类、
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提高
免疫力类等的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
抽检。其中,抽检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2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 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