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对你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现将你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检验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情况函告如下:
一、部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一)成品库发货区未配置防雨设施。不符合《细则》中“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关于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能保护物料、产品免受外界天气(如雨、雪)影响的要求。
(二)前处理车间有一台弃用(标牌显示2011年1月停止使用)的蒸发塔未搬出生产区。不符合GB 23790—2010中6.1.3.3条款关于不合格的设备应搬出生产区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企业通过“奶牛分散饲养,再集中至自控奶站挤奶”方式建立奶源基地。不符合《细则》中关于奶源基地的要求。
(二)“供应商现场评审表”记录显示,该企业员工褚某于2017年3月11日分别对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3家原料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现场审核,经查,企业未到河北省开展现场审核。不符合《细则》中“原辅料采购制度”关于原辅料供应商审核的要求。
(三)两批次包装材料自检报告(报告编号:BC-9-26-4, BC-9-26-1)采用的《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1988)已于2017年4月19日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16)代替,企业未及时更新。不符合GB 23790—2010中8.2条款关于包装材料采购和验收的要求。
(四)“优生元呵护幼儿配方乳粉”和“摇篮安乳元超金呵护幼儿配方乳粉”两批次产品的蛋白质检验项目原始记录显示,所用硫酸标准溶液效期超期。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条款关于实验室质量管理的要求。
三、部分项目检验能力不足
现场检验能力考核显示,三聚氰胺项目检验能力不足。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条款关于检验能力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你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请你公司完成整改后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