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各区创建国家
食品安全示范城区暨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科学客观评价创建工作成效,根据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的要求,上海市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起草了《上海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暨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评价细则(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于2018年2月22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上海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暨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90A室
邮编:200001
传真:021-63350855
邮箱:shianban@smda.gov.cn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