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拟设立第三方机构 加速功能标示食品的审批
为让企业申报的产品尽快上市,并减轻消费者厅受理申报部门的负担,2017年1月,日本消费者厅拟设立审核材料的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目前计划在民间机构、行业团体、现有政府组织内进行选择。
二、日本发布加工食品原料原产地食品标签标准草案纲要
2017年3月,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加工食品原料原产地食品标签标准草案纲要。根据该草案,目前涵盖某些类别的加工食品的原料原产地标签的范围将扩大到国内生产和销售的所有加工食品。加工食品中含量最多的成分应在标签上标注原产地信息;进口的加工食品不需要标注成分的原产地。
三、日本发布出口到日本的生奶等制品的动物卫生要求
2017年5月,日本发布通报,规定出口到日本的生奶和奶制品的动物卫生要求。
该通报内容补充列出附件所列出国家出口生乳及乳制品的具体动物卫生要求、附件所列国家卫生证书模板、名单之外国家的卫生证书模板,2017年11月1日及以后抵达日本的生奶/奶制品,包括从2017年11月1日以前出口国出口的产品,必须附有出口国主管机关根据AHRs要求出具的卫生证书。
四、日本食品用容器包装及器具原材料将引进肯定列表制度
2017年5月,日本厚生劳动省已决定在食品用容器包装及器具原材料中引进肯定列表制度,计划2018年完成肯定列表之后将着手修改食品卫生法,而之前厚生劳动省对超市或便利店等销售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材料只管制了其中的有毒物质。厚生劳动省表示,将针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原材料或容器包装的内层等溶出转移风险高的材料制定肯定列表。
五、日本豆腐业界首次定义:大豆含有率10%以上称之为豆腐
2017年6月,日本豆腐业界首次对豆腐进行了定义。定义以豆腐中大豆含有率为标准,10%以上的称之为“豆腐”、8%以上的称之为“调制豆腐”、6%以上的称之为“加工豆腐”。 6%以下及以蛋类为主要原料的蛋豆腐等除外。根据加工状态和硬度,又分为“棉状”、“软棉状”、“绸状”、“填充绸状”、“松状”五种。禁止使用没有根据的“最高级”、“天然”、“纯粹”等标识,强制详细标识产品中使用的添加剂。
六、日本厚生劳动省将要求企业强制报告食品自主召回相关内容
2017年8月,日本厚生劳动省要求企业强制报告食品自主召回相关内容,并将相关内容登载到厚生劳动省网站上,方便消费者及时了解问题食品召回情况,以此防止健康危害的扩大。混入异物、检出致病菌等原因企业进行食品召回的情况不断发生,厚生劳动省将要求食品的生产和进口企业进行食品自主召回时强制要求进行报告,并将打造统一管理相关信息的管理系统。明年预算中作为该项目费用将申请3亿日元。
七、日本厚生劳动省将强化健康食品管理机制
由于健康食品屡出问题,为了强化健康食品管理,2017年9月,厚生劳动省举行专家会议商讨了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健康食品制造、销售者将健康被害的具体症状和发生始末及时报告给国家或自治团体;用法律促使企业切实有效的品质管理;严格管制发生健康危害产品的广告和销售等内容。
八、日本仍维持食用油豁免转基因标示
2017年9月,日本消费者厅决定,食用油仍执行现行基准,即使用转基因原料生产的食用油豁免转基因标记。其理由是,食用油中不存在转基因原料来源成分,而且以目前的科学技术无法鉴别该食用油是否为转基因来源。
九、日本发布对含有氰化物食品的处理措施
2017年11月,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事务联络通知,因在地方检查中检出枇杷种子中含有氰化物,故更新对亚麻籽、杏仁、梅仁等含有氰化物食品的处理措施。废除2017年9月1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要求进口商对天然含有氰化物的食品(命令检查对象除外)实行彻底的自主检查的通知。
十、日本相隔10年对《食品添加剂公定书》进行大幅度修改
2017年11月,日本政府对《食品添加剂公定书》进行大幅度修改,收录上一次改正之后增补的食品添加剂及相关实验方法和成分标准的变更等内容。本次修订设定一年的过渡期,即2018年11月29日之前生产、加工、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可适用以往标准(粗制海水氯化镁,厚生劳动省另行通知为止可适用以往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醒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日本有关食品政策的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保证出口贸易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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