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批次菜籽油检出苯并[a]芘超标,分别为平利县长安粮油工贸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女娲贡牌 5L /桶菜籽油和平利县长安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分装销售的福硒源牌 5L /桶菜籽油,苯并[a]芘检出值分别为13.2ug/kg、59.4ug/kg。
苯并(α)芘是一种五环多环芳香烃类,具有致癌作用,苯并(α)芘可能产生的几个因素:原料不当的晾晒(如在沥青路面晾晒造成污染)、烘干(如烘干过程受到烟气污染)、炒籽时操作不当(如温度过高造成部分原料焦糊)。在收储、加工等各个环节都有可能产生苯并(α)芘并在后续的压榨或者浸出的过程中将苯并(α)芘带入油中。
《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注:2017年9月17日,该标准被GB 2762-2017代替)中规定,苯并(α)芘在油脂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为10μg/kg。
另外,还有3批次饮用水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中的一项或两项。由神木县山泉天一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生产的 17L /桶山泉天一包装饮用水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定边县冰爽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生产的 18.9L /桶冰爽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延安市宝塔区天天一泉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 18.9L /桶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检出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食用大肠菌群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胃感染性疾病。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体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当所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榆林、延安、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榆林、延安、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 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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