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2018〕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深圳标准建设,加快实施“标准+”战略,全面提升各行各业的标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公共服务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涉及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方面需要统一实施的技术要求;
(二)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需要统一实施的技术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鼓励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等创新领域为加快推广应用需要统一实施的技术要求;
(四)其他为满足本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统一实施的特殊技术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本领域内的地方标准项目,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填写《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提出的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合并重复和相类似的项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形成《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并将通过遴选后的《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和《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并报送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ull@szmqs.gov.cn。
三、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
(二)《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四、其它事项
受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以各行业主管部门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日期为准。截止后2018年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增加的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李亮,电话:83070459,邮箱:sull@szmqs.gov.cn。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市工商物价大厦1513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9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