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原则
(一)落实改革,优化体系。围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结论,持续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
(二)准确定位,明确范围。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标准,确保新立项标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突出公益属性;
(三)突出重点,服务需求。紧密围绕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响应社会关切。
二、立项重点
(一)国家标准集中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
(二)“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标准化相关研究项目;
(三)采用国际标准、国际国内同步推进的标准项目;
(四)政府履行职能所需的基础公益类标准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国家标准项目
申报材料应包括:
(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
(2)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对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二)申报材料格式
国家标准项目、外文版申报材料格式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ac.gov.cn)中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专栏下载。
四、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于2018年1月26 日前将标准提案电子文本与纸制材料报送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亚宁
电 话:010-65994376
电子邮箱:wangyn@ccaa.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10 号中认大厦中国认
证认可协会技术标准部 邮编:100020。
国认标委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