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
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现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
食品安全地方
标准《
调制水
牛乳》(DBS 45/046-2018)、《风味
发酵水牛乳》(DBS 45/047-2018)、《火麻糊》(DBS 45/048-2018)、《冻干水果制品》(DBS 45/049-2018)、《鲜湿类米粉》(DBS 45/050-2018)、《干米粉》(DBS 45/051-2018)、《风味橄榄》(DBS 45/052-2018)、《南宁老友粉》(DBS 45/053-2018)。
特此公告。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