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43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其中合格429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粮食加工品197批次、乳制品18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农产品16批次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均合格;肉制品187批次,合格186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