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对你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现将你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缺陷情况函告如下:
一、清洁作业区吨袋暂存间、内包装车间部分墙壁与地面交界处不平滑、有裂缝;用手轻擦一楼暂存间西、北两面内墙,墙面涂料掉粉脱落;清洁作业区包装车间一楼至三楼的人流楼梯有锈蚀、墙体上的消防箱内上、下面锈蚀。不符合GB 23790—2010中5.2条款关于内部建筑结构对墙壁和地面的要求,以及不符合GB 23790—2010中7.2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及时维修或更新的要求。
二、未按照企业制定的《环境监控检验计划》要求,定期对进入清洁作业区的卢某某、朱某某两名操作人员进行体表微生物检查。不符合《细则》中“过程管理制度”关于进入清洁作业区的人员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体表微生物检查的要求。
三、2017年入职的褚某某等3名检验人员无上岗培训记录;电子考勤记录显示,杨某某2017年10月27日无打卡上班记录,但该日杨某某在企业的培训记录上签名;查2017年5月到2017年6月干混的生产批记录,其中《清场/批次转换记录》未记录清场时间,未对投料工序的清场情况进行记录;电子考勤记录显示,刘某某、庞某某2017年10月5日无打卡上班记录,但该日刘某某、庞某某在美萌益金装幼儿配方奶粉(生产批次99273631)产品检验报告上签名;电子考勤记录显示,2017年5月21日干法工艺投料工人李某于18:57打卡下班,但该日生产批记录显示李某在18:30—19:00进行投料操作;检验人员伊某某的岗位人员授权书生效日期为2017年8月17日,但其在2017年7月22日出具的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上签名。不符合GB 23790—2010中第13条款关于培训的要求,以及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5.1条款关于记录管理的要求。
四、未能提供叶酸、维生素B12项目的快速检测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比对的评价结果。不符合《细则》中“设备核查”关于企业使用的快速检测方法及设备应定期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者验证的要求。
五、关键工序或质量关键控制点信息有相应纸质记录,但湿法工艺生产的包装、干法工艺的杀菌、配料、干混、包装等信息未上传电子信息记录系统。不符合《细则》中“信息化管理、产品追溯及召回制度”关于电子信息记录系统中湿法工艺需记录原料验收、配料、均质、杀菌、喷雾干燥、包装等信息和干法工艺需记录杀菌、配料、干混、包装等信息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你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请你公司完成整改后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