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食安中心透过恒常食品检测调查,在义字街小贩区N/747号摊位抽取的一款散装腊肠样本中,检出不得在食品中使用的色素?G。食安中心已即时要求该涉事摊档停售相关产品,亦根据档主提供的资料,溯源追查到有关食品供应商华泉行,并再抽取食品样本作化验及确认。结果显示,在该供应商抽取的同款散装腊肠样本中均检出含有不得在食品中使用的色素?G。食安中心为审慎及安全起见,已先后指示上述涉事商户停售相关产品,并着令供应商回收及将所有存货约三十公斤交出并完成销毁,阻截风险蔓延、/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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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发现含有色素红2G的食品可能存有食品安全疑虑,但偶尔进食有关食品不会构成即时危害。然而,根据澳门《食品中食用色素使用标准》行政法规,?G不属于允许使用的色素,不得在食品中使用。食安中心除着令停售及销毁问题产品外,亦督促供应及零售商负责人慎选货源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及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健康、/div>
另外,食安中心提醒消费者应向可靠的商贩购买食物,同时保持均衡饮食,减少进食加工肉类,降低对健康所构成的负担、/div>
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18-01-11.html">201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