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43.3%;二是食品中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21.2%;三是农药残留超标和检出禁用农药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11.2%;四是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8.62%;五是食品中重金属等元素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3.77%;六是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3.26%;七是食品中检出非食用物质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2.83%;八是兽药残留超标和检出禁用兽药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2.83%;九是食品中生物毒素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1.16%;十是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不符合标准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1.09%;十一是标签标识不符合标准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0.87%。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处理,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