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以下简称“食品抽检细则”)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食品抽检从计划制定到项目指标设定更具科学化,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根据“国家食药总局抽检细则”及、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食品抽检细则,使食品抽检细则能够更贴近深圳市实际食品抽检需要。在2017年食品抽检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经营环节常规及重点抽检项目,满足多维度、不同功能抽检的要求。
现将“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予以印发,细则具体内容参照附件2,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阅读说明
附件2: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
(联系人:金赫明,联系电话:0755-83070278)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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