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4大类食品,包括: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饮料、豆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和保健食品,共抽检846批次,其中合格838批次,不合格8批次。
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金维他(福建)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09日生产的黑芝麻糊(即食),霉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罐头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建宁县双溪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9月01日生产的玉兰笋尖(罐头),脱氢乙酸不合格;2、标示为建宁县双溪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8月05日生产的烤笋(罐头),脱氢乙酸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酒类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福州金津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08日生产的糯米红酒,酒精度不合格;2、标示为漳州市百欢酒业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01月02日生产的百欢三鞭酒,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速冻食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龙海市永森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9月07日生产的速冻白玉卷,菌落总数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2、标示为厦门新翔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8月14日生产的速冻秋刀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保健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建南海岸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1日生产的南海岸牌多维鳗钙片,钙(以Ca计)不合格、维生素A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表(第1期)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