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含广德县)、安庆(含宿松县)、铜陵、池州、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31类食品共11248批次样品抽检,其中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970批次,不合格样品278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47%。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到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为:水果315批次,豆类76批次,鲜蛋75批次全部合格。畜禽肉及副产品484批次,6批次不合格;蔬菜1234批次,29批次不合格;水产品391批次,17批次不合格;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33批次,3批次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品质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三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四是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五是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其他污染物不合格。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督促企业采取控制措施并开展核查处置。截止12月20日,责令企业整改79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115起,开展行政处罚60起,移送案件9起。
特此通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
附件: 关于2017年12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