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按照《食品药品
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
保健食品欺诈和
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特食管〔2017〕149号)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
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监督
抽检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保〔2017〕41号)的要求,各监管单位在
流通环节抽检外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保健功能类别为易出现
非法添加的改善睡眠类、辅助降血
糖类、辅助降血脂类、辅助降血压类、
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和提高
免疫力类等,共抽检保健食品22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2018年1月3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