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2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其制品、乳制品、糕点、水产制品、糖果制品、罐头、酒类、调味品、饮料、豆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饼干、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抽检1578批次,其中合格1570批次,不合格8批次。
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长乐百乐倮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11日生产的巧酸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2、标示为福建省连城县好景源食品厂2017年08月28日生产的地瓜干,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罐头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建四季阳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08月20日生产的油香金针菇罐头,乙二胺四乙酸盐(以EDTA-2Na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饮料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南安市旗泉纯净水厂2017年09月11日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2、标示为泉州市丰泽区兴泰饮料厂2017年09月10日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3、标示为泉州市丰泽天源饮料厂2017年09月11日生产的桶装虎乳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宿迁市乐媳妇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14日生产的山椒凤爪,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集美杏滨万科店2017年10月04日经营的金鲳鱼,磺胺类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表(第55期)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