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检验依据
经过相关部门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等。
二、检验项目
感官指标、功效/标志性成分、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物等。
三、不合格产品情况
青海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名称:青海青天然沙棘籽油;商标:青海青牌;生产日期(或批号):
2017-07-31);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252号的保健食品进行了国家保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经复检,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SL 493-2010《沙棘籽油》要求,标准规定:≤ 0.25,检验结果0.27;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如发现疑是非法产品,请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31。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