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依法诚信从业,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食药监稽〔2015〕258号)等文件要求,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贵州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于2018年1月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bgssqf@163.com。
2.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851-86832494。
3.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贵州省政府大院5号楼7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701-2室收(邮编550004),并在信封上注明“《贵州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