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按照《2017年省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我局随机抽取了5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青岛众品鑫茶叶有限公司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1.更衣室内洗手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
2.车间内使用的消毒剂无标识且缺少相应的使用记录。
3.缺少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情况的检查记录。
(二)进货查验管理方面。缺少食品原辅料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检验报告。缺少食品原辅料的贮存、保管和领用出库记录。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
1.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但未按期进行自查并记录。
2.缺少2017年的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3.未记录2017年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具体控制参数。
4.缺少红茶发酵箱、振动理条机生产设备。企业声称已损坏,搬离车间。用于盛放半成品的冰柜缺少温度监测记录。缺少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四)产品检验方面。
1.缺少评茶用干平台;测定碎茶用标准检验筛破损。
2.缺少2017年度的茶叶出厂检验报告及检验记录。
3.未能提供产品留样及相关留样记录。
(五)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
1.缺少2017年度的产品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记录。
2.缺少2017年度的产品销售台账。
(六)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缺少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及不安全食品的召回记录。
(七)从业人员管理方面。
1.缺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的培训和考核记录。
2.企业三名职工的健康证明已过期。
3.缺少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培训记录。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缺少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及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二、青岛祥瑞苑工贸有限公司
(一)进货查验管理方面。未能提供采购的食品塑料包装袋生产企业的检验合格报告。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生产加工关键控制点烘干的记录参数与作业指导书中规定不一致,指导书中规定的时间是20min-30min,实际记录时间80min-90min。
(三)产品检验方面。未按规定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半成品冷藏库内半成品未与地面保持适当的距离。
(五)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出现不合格产品,将其全部销毁,未填写处置记录。
三、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一)采购进货查验管理方面。进货查验记录中缺少同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生产投料记录缺少配料的生产日期或批号。
(三)检验及留样管理方面。
1.检验试剂(保质期至2016年9月)过期,检查时仍在化验室存放。
2.留样记录不规范,留样与记录不一致。
四、烟台王氏食品有限公司
(一)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
1.原料库缺少防蚊蝇设施(无纱窗、无灭蝇灯)。
2.原料库未分区。
3.原料库缺少温湿度指示装置。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分装工序与外包装喷码工序未有效隔离,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
(三)设备设施方面。生产车间紫外线灯吊装过高,不能形成有效消毒。
五、临沂江泉肉制品有限公司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1.生产场所入口更衣室内混放私人物品。
2.更衣室旁边的卫生间有异味。
3.部分洗手设施锈蚀、损坏。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
1.供集团内部酒店餐饮使用的酱卤肉制品(猪蹄)的凉制、冷却车间与其他产品蒸煮、烟熏车间存在人流、物流交叉。
2.生产车间小料间里存放有半成品的不锈钢桶盖不易于清洗。
(三)产品检验方面。抽查2017年9月10日和2017年9月14日出厂检验报告,大肠菌群检验依据为GB 4789.3-2010,未按最新标准GB4789.3-2016执行;菌落总数检验依据为GB 4789.2-2010,未按最新标准GB 4789.2-2016执行。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原辅料库中食品与食品添加剂、成品库中各类产品未有明确的区域分离标识。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