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抽检豆制品33批次,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比9.09%。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锡林郭勒盟内蒙古德克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散腐竹,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2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德克隆广达超市经营的散油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4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清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腐竹,铅(以Pb计)检出值为0.87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8年3月13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次抽检全部检验合格生产企业11家30批次,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