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255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其中合格253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粮食加工品104批次、乳制品9批次、食糖1批次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均合格;肉制品58批次,合格57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71批次,合格70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