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豆制品4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243批次,不合格3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肉制品39批次、水果制品9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4批次、蜂产品29批次、调味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洛南县众鑫农园豆制品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标称洛南县民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洛源牌 80克 /袋豆腐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 1.35 g /kg,标准值为≤ 1.0 g /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汉阴县利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省汉阴县味佳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禾元牌 60克 /袋豆腐干(麻辣味),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 0.755 g /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赛高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四川省青川县川珍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马牌TIANMA(加图案) 160 克 /袋百合(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 0.56g /kg,标准值为≤ 0.2 g /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安康市汉滨区家俊万友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上海青(白菜类),毒死蜱检出值为1.18 mg/kg,标准值为≤0.1 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五)杨永红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1.18mg/kg,标准值为≤0.05 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六)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渭滨路爱家购物广场销售的冷鲜乌鸡,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25.8 mg/ 100g ,标准值为≤15 mg/ 100g 。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西安、安康、商洛、四川省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安康、商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 2018年 2月 15日前 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12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