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至12月期间,辽宁省局对沈阳、大连、本溪、丹东、辽阳、铁岭、盘锦等地区的73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照《辽宁省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中的51项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并现场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从检查情况看,73家食品生产企业中23家处于停产状态,个别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厂区环境不整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记录不全、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不全、投料信息记录不规范、检验能力与生产能力不匹配、出厂检验执行不到位、产品追溯链条信息不完整、标签标注不规范等问题。被检查的5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中,持有《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批件》的空线生产企业2家,未发现无证生产保健食品行为,实际在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3家,涉及保健食品品种6个,未发现产品标签、说明书、包装标识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检查组对问题企业所在市局下达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建议书,由市局进行督促整改并上报结果。
检查中,虽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但辽宁省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结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一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二是对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的生产企业组织开展约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风险防患意识;三是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对标签、说明书、包装标识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