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进口政策措施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引入了第三方审核机构的体系,FDA将依靠第三方机构来确保国外食品生产商符合美国的要求。第三方审核机构可以对食品企业进行咨询性审核和法规性审核。根据FSMA要求,第三方审核机构对企业的审核并不预先通知。
新加坡农粮兽医局透露,已与海外相关单位接洽,索取一份符合本地食品安全条例、已获当地批准的婴儿奶粉制造商和产品名单。进口程序简化后,进口商可直接进口上述名单上的奶粉,无需提交如卫生证书和品质监管报告给农粮局。
2018年1月1日起,韩国将取消以往的合成添加剂及天然添加剂分类体系,根据用途将食品添加剂分成31种类。明确使用目的不仅可推动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还可以提高使用上的便利性,而且可减少民众对合成添加剂的过分担忧。
二、出口违规通报
近日,澳大利亚更新食品违反澳大利亚进口食品控制法情况,通报我国11批次食品。涉及虾、胡椒粉、洋葱等产品。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7年第49周通报中,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包括港澳台)有6例。涉及花生、鸡肉串等产品。
近日,美国FDA更新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对我国3家企业的出口产品实施自动扣留,涉及产品为烘焙食品、人参膏、鱿鱼等。
食品伙伴网提醒进出口企业,按照国外标准,严格控制出口农产品中的农兽药、黄曲霉毒素的残留量,加强完善食品标签,控制食品接触材料的各种有害物迁移量,规避出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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