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属于特膳食品的一种
依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特殊膳食用食品(简称“特膳食品”)分为以下4大类: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简称“特婴配”)即属于婴幼儿配方食品,也属于特医食品。由此看出,特膳食品包含特医食品,特医食品属于特膳食品的一类。
特医食品与其他特膳食品均不能宣称功能
不论是特医食品还是其他特膳食品,均是为特定人群提供营养的食品,国家规定不得宣称功能,只有保健食品才可宣称功能。
特医食品与其他特膳食品针对人群不一样
特医食品也被称为“病人的饭”。特医食品针对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例如特婴配针对早产儿、食物蛋白过敏婴儿、乳糖不耐婴儿等,其他特医食品针对糖尿病患者、肿瘤患者、肾病患者等。其他特膳食品一般针对健康人群,比如运动营养食品针对的是运动人群,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针对孕妇及乳母等。
特医食品需要医生指导,其他特膳食品不需要
特医食品的食用必须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使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使用,而其他特膳食品比如运动营养品,则可以自行根据产品标签食用。
特医食品、婴配需要注册,其他特膳食品不需要注册或备案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特医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简称“婴配”)在上市前均需要向CFDA注册,获得批准证书的产品才能拿到生产、销售许可。而其他特膳食品是不需要上市前的注册或者备案的。
另外补充一点,CFDA规定的另一种需要注册或者备案的食品为保健食品,这类产品与特医食品、特膳食品均不同,新《食品安全法》将特医食品、婴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归为特殊食品。
特医食品与其他特膳食品销售渠道不同
特医食品的销售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是围绕医院、医生进行,医生处方与推荐是产品主要的销售渠道,只有极少数特医食品企业,其销售渠道覆盖药店、商超及电商等。而其他特膳食品销售渠道则以商超、电商为主。
通过以上的说明,希望大家对特医食品和特膳食品的区别能有明确的认识,还有其他问题的,多多骚扰小编,小编会使用洪荒之力来回答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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