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202批次,涉及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等7大类,其中合格196批次,不合格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豆制品26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蜂产品1批次、罐头16批次、酒类27批次均合格;糕点112批次,合格107批次,不合格5批次;冷冻饮品14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