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7日,安徽省局受总局委托组成检查组对黄山市祁门华康茶业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7项,检查处理意见为企业停产整改。接到检查结果移交单后,辖区局--祁门县局监督企业按照省局要求立即逐项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方面
1.企业生产车间生产时敞开窗户,且窗户无纱窗,无法做到防虫要求。不符合GB 14881-2013中6.4.2 条款有关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 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整改措施:企业按照三防要求,加装了纱窗。
二、进货查验方面
(一)检查时企业无法提供茶叶原料(毛茶)的进货查验制度,无法提供2017年收购茶叶原料的进货查验记录。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条款有关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二)检查时企业无法提供2016年7月4日、2017年4月2日采购的内包装袋生产厂家的批次产品合格证明。不符合GB 14881-2013中7.2.1条款有关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的要求。
整改措施:企业完善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茶叶原料和内包装袋进行进货查验并完整记录。
三、出厂检验方面
企业提供了2016年、2017年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水分、粉末、净含量等,但均无法提供相对应的原始记录。不符合GB 14881-2013中9.3条款有关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要求。
整改措施:企业加强对检验人的管理,要求检验人员今后工作要认真仔细,检验原始记录规范并完整留存。
四、产品贮存方面
企业仓库内,原料(毛茶)、半成品以及成品混放,未分区存放也未明确标识。不符合GB14881-2013中5.1.8.3有关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整改措施:企业分区存放并做了指示牌以方便辨识。
五、产品标签方面
企业出厂产品为大包装绿茶,作为原料供茶叶出口生产企业,标签上未标注保质期、未标注贮存条件。不符合GB7718-2011中4.2条款有关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按照4.1项下的相应要求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的要求。
整改措施:企业在标签上补齐了这两项内容。
六、从业人员管理方面
企业提供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016-2018年的培训计划,提供了2016-2017年的培训记录,但无法提供培训后的考核记录。不符合GB14881-2013中12.3条款有关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的要求。
整改措施:企业在培训计划的设置时,增加了考核的内容。
2017年8月15日,黄山市祁门华康茶业有限公司将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提交祁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16日,祁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企业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认为企业整改到位,并进行持续监督。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