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北京市食药监局消息,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第54期、第55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共通报了6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第54期抽检中,有1批次北京华电新源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生产、经营的油饼,被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mg/kg(干样品,以Al计)。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在54期抽检中,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 还有2批次豆制品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分别为:涿州老輾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俏恒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豆腐丝(被抽样产品涉嫌假冒);房山永安批发市场附近供货北京轩昂时代宾馆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在第55期抽检中,有3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1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北京旺御果佳商贸中心委托北京京味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北京金诺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苹果脯,霉菌超标;重庆天厨味精厂生产,北京市口福居火锅城有限责任公司德外分店经营的味精,谷氨酸钠不达标;北京宏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拌菜汁,大肠菌群超标。
谷氨酸钠是味精的主要成分,它具有特殊的鲜味,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鲜,主要反映了味精的品质质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中规定味精中谷氨酸钠含量≥99.0%。谷氨酸钠不达标主要影响味精的品质。
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霉菌超标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是生产过程消毒不彻底,或是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过程中样品受霉菌污染。
北京市食药监局表示,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相关报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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