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5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等共34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方便食品36批次,不合格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0批次,不合格3批次;粮食加工品10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2批次,糖果制品7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方便食品不合格4批次:1.汕头市澄海区南龙纺织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正台南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1日生产、规格为360克(40克×9小包)/袋的正台南马蹄绿豆爽,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220CFU/g、150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丰顺县鹏泰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平远县威大地食品厂2017年6月12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葛根仙人粄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为0.85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高出0.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台山市台城丰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穗恩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7年5月26日生产、规格为400克/袋的鸡肉排骨粥,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85000CFU/g、83000CFU/g、90000CFU/g、110000CFU/g、12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台山市台城丰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穗恩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7年7月13日生产、规格为225克/袋的穗恩皮蛋瘦肉粥,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00000CFU/g、110000CFU/g、110000CFU/g、140000CFU/g、11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3批次:1.东莞市大朗东骏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中南食品厂2017年5月25日生产、规格为22克/袋的斗土豆麻辣味(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9.9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9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东莞市大朗东骏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中南食品厂2017年7月1日生产、规格为22克/袋的嘛嘛香烧烤味(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8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3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恩平市福乐多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博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9日生产、规格为80g/袋的火鸡面香辣味油炸型膨化食品,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260CFU/g、30CFU/g、15CFU/g、15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