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总局召开推进地方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工作座谈会

总局召开推进地方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工作座谈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12-01 08:23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推动地方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工作进程,2017年11月30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在北京召开了地方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工作座谈会。来自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河南、宁夏等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制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推动地方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工作进程,2017年11月30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在北京召开了地方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工作座谈会。来自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河南、宁夏等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制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各地食品安全“三小”立法所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新食品安全法修订出台后,2015年12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即在广州召开全国食品安全“三小”地方立法座谈会,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工作步伐。截止目前,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地方食品安全“三小”法规。宁夏自治区人大将于11月30日审议通过自治区的食品安全“三小”立法,河南、山西省人大也将于12月1日表决通过本省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其他未出台省份也表示将于明年内出台相关立法。同时,会议就地方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建议进行讨论,并对各地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同时,要求未出台地方食品安全“三小”立法的省份要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地方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工作进程。
 
  总局法制司表示,今后总局将继续加强对地方食品安全 “三小”立法工作的指导,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各省全部完成地方食品安全“三小”立法工作,并制定好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和培训,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日期:2017-12-01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