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等5类食品23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样品2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2批次,不合格1批次;乳制品38批次,均为合格产品;水果制品3批次,均为合格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均为合格产品;糕点52批次,均为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明水县家和盛蔬菜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北方一品豆油厂生产的老式笨榨非转基因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29.9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上海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2日